社團法人新竹縣地政士公會

Welcome to Hsinchu Country Goverment Bureau of Land Administration.
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:關於 貴會函請本會協助研議推動有關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整筆處分之分別共有農業用地,其未同意之共有人持分部分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 使用證明書疑義案,謹復如後說明,請 查照。

發佈日期:2026-05-08